理想国第四卷

Young2022-12-05 10:53
小阿同学插进来提出了一个问题,对于上卷所讲到对护卫者的要求,这要使我们的护卫者成为完全没有任何幸福的人,城邦虽然使他们的,但他们从城邦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不能像平常人那样获得土地,建造华丽的房子,置办各种家具,也不能拥有刚才提到的金银财富,以及凡是希望幸福的人们常有的一切,穷得像那些驻防城市的雇佣兵,对于这种指责,苏格拉底,你应该怎么回复。 苏表示,这种生活被说成幸福,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最大的幸福。因为我们之前说过,在这样一个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建立一个最糟的城邦最有可能找到不正义,等我们把正义和不正义的国家都在找到了,我们就可以作出判断,这两种国家哪种最幸福。 铸造出一个国家的幸福,应该使铸造一个整体的幸福国家,而不是支离破碎的铸造一个为了少数人幸福的国家。因此,别来硬要我们给护卫者以那样的幸福,否则就使他们不成为其护卫者,要知道,我们也可以让农民穿上礼袍戴上金冠在地里干活,让陶工斜躺卧榻,炉边宴会,爱干多少干多少,这样所有其他人我们都可以这样使其他们幸福,这样一来,全国人民都幸福了。但这样的话,农民将不再成为农民,陶工不再成为陶工,其他各种人也将不再使组成国家一个部分的他们那种人了。如果护卫者仅仅似乎使护卫者,那么可以看到他们将使整个国家完全毁灭,反之,我们的护卫者将成为真正的护国者。因此我们在任用护卫者时,必须考虑,我们是否应该割裂开来单独注意他们的最大幸福,或者说把这个幸福的原则不放在国家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苏提出,有两种原因使得技艺退化,分别时富和穷,如果一个陶工变得富有,那么他将日益懒惰和马虎,大大退化他的技艺,如果他没有钱,不能买工具器械,他也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的那么好,那么我们需要护卫者极力防护贫穷和富裕进入到我们的城邦。小阿桶学表示,如果没有钱,国家不富裕,怎么和其他国家打仗呢。苏格拉底给了一个有趣的解释,如果和一个这样的敌人打仗是比较苦难的,但和两个这样的敌人打仗,却比较容易,我们可以派遣一名使节到两国之一去,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们,金银这东西在我们这里是不容许有的,但他们可以有,他们可以来帮助我们作战,掠夺另一个敌国就好。(反间计) 苏也同时表示,如果我们建立的国家和其他任何国家没什么不一样,那样就太天真了,称呼别的国家的时候,国家这个名词应该用复数形式,因为他们每个一都是多个而不是一个,他们都是分成相互敌对的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穷人,一部分是富人,而且这两个部分各自内部还分成许多个更小的对立部分。如果你把他们当作多个,并且把其中一些个的财富,财力或人口许给另一个部分,就会永远有许多的盟友和不多的敌人。实际上强大的国家,不是名义上的强大,应该是我们拟定中城邦这样的规模,又是“一个”的国家,在希腊或希腊以外都很难找到,而“似乎”是一个的国家,比我们大许多倍的也可找到,我们应该拟定城邦的规模不能找过一个最佳限度,国家达到还能保持统一,是最佳的限度。 因此护卫者的又一项使命是守卫者我们的城邦,既不能让它太小,又不能让它看起来那么大,要让它成为一个够大而且统一的城邦。还有一个更容易的使命,就是之前说过的,如果护卫者的后裔变低劣了,就应该把他降入到其他阶级,如果低等阶级的子孙优秀,就应该提升为护卫者,这种用意在于昭示:每个人的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该派给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司其职,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这样整个城邦成为统一的一个而不会分裂成多个。 当政者也需要注意一件大家常说的大事,也就是教育和培养,如果人们受了良好的教育就能成为通情达理的人,他们很容易明白,处理所有事情都应本当一个原则,即“朋友之间,不分彼此”。这样国家就会像轮子一样转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前进,良好的教育和培养造成良好的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接受良好的教育,产生出比前者更好的体质,有利于人种的进步。 国家领袖还应该不让体育和音乐翻新,违反固有秩序,音乐的任何翻新对整个国家是充满了危险,应该预先防止,必须在音乐里布防设哨,这种非法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游戏,只是它一点点渗透,悄悄的流入人的性格和习惯,再以渐大的力量由此流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再有人与人的关系肆无忌惮的流向法律和政治制度。我们的孩子必须参加符合法律精神的正当游戏,如果游戏不符合法律,孩子们也会成为违反法律的孩子,就不能成为品行端正的守法公民。如果孩子们一开始游戏就能借助音乐养成的遵守法律的精神,这种守法精神又反过来反对不法的鱼类,那么这种遵守法律的精神就会处处支配孩子的行为,使他们健康成长,一旦国家发生什么变革,他们就会起而回复固有的秩序。一个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们往哪里引导,就能决定他们往后往哪里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苏格拉底还提出对立法的要求,认为立法要节制,反对法律发达主义,不能什么都立法,例如年轻人见到年长者应该肃静,要起立让座表示敬意,要注意孝道,体态举止等等,过于繁冗,包括商户市场交易,工人的契约,侮辱和伤害的诉讼,民事案件的起诉和陪审员的遴选这些问题,把这么多法律条文强加给他们使不恰当的,他们将永无止境的从事指定这类繁琐法律,为使他们达到完善把自己的一生都用来修改这种法律,这种人的生活就像那些纵欲无度而成痼疾的人不愿抛弃对健康不利的生活制度一样。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法律和宪法方面做这类事,在政治秩序不好的国家,法律和宪法是无济于事的,政治秩序好的国家有的不难设计出来,有的可以直接从前人的法律种引申出来。(孔老夫子也推崇:克己复礼,天下归仁) 在城里什么地方有正义,什么地方没有正义,两者之间的区别又是如何,以及想要得到幸福的人必须具有正义还是不正义,苏格拉底重新回到前文的论述。 现在城邦已经正确的建立起来了,那么它应该就是善的,那么可想而知,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先来找第一种,智慧的。国家有智慧显然是一种好的谋划,也是一种知识,好的谋划一定不是来自木工,一个国家不能因为有制造木器的知识,能谋划好的木器,而被称为有智慧,一定是某些公民具有一种知识,这种知识并不是用来考虑国家某一个特定方面的事情,而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的对内对外的关系。这种知识就是护国者知识,这种知识在严格意义上的护国者的统治者之中,这种知识是深谋远虑的,真正有智慧的。按照自然建立起来的国家,之所以整个国家被说成是有智慧的,乃是由于它的人数最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种的最小的部分,这些领导着和统治者它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唯有这种知识才配得上称为智慧,而能够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按照自然规律总是最少数的。(智慧,对应的护国者,统治者) 一个国家的勇敢不能视其他人的勇敢或懦弱而定,而是因为国家的某一部分人的勇敢而被说成勇敢的,因为这部分人具有一种能力,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他们都保持着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相信他们应当害怕事情乃是立法者在教育中告诫他们的那些事情。勇敢是一种保持,保持住法律对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什么事情应当害怕)的信念,勇敢的人无论是在快乐还所苦恼中,处于欲望还是害怕中,都永远保持这种信念而不抛弃它。 我们挑选战士并给以音乐和体操的教育,就像是给羊毛染紫色,必须经过挑选和整理后才着手染色,这样洗衣服的的时候不管是否用碱水,颜色都不会褪去,要让护卫者们像接受羊毛一样,最完全的相信并接受我们的法律,是他们的关于可怕事情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养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们的这种“颜色”不致被快乐这种人们的信念具有最强褪色能力的碱水所洗褪,也不致被苦恼,害怕,欲望这些比任何别的碱水褪色能力都强的碱水所洗褪。这种精神上的能力,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的完全保持,就是苏格拉底所主张的勇敢。 接下来研究的对象就剩下节制和正义。节制比起智慧和勇敢这种性质更像协调或和谐,节制是一种好的秩序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人们常说的“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也就意味着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的时候,也就是自己奴隶,一个人是自己奴隶的时候当然也就是自己的主人,这两种个人是同一种人,这种说法的意思是说,人的灵魂里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和较坏的部分,所谓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就是说较坏的部分天性受较好的部分的控制。相应的,一个人由于坏的教养或者和一个坏人交往,而导致较好的部分受到较坏的统治,他便应受到谴责,而称为自己的奴隶和没有节制的人。 从而引申到国家治理,一个人较好的部分统治着它较坏的部分,我们称之为自己的主人或者有节制,那么也应该承认,我们说的这个国家是自己的主人。这种合理性也可以从那些各种各样的欲望,快乐苦恼,都在小孩奴隶女人身上出现,反之,靠理智和正确信念的帮助,由人的思考指导着简单而有分寸的欲望,则只能在少数人种见到,只能在那些天分最好且又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中间见到。我们也能看到位数众多的下等人的欲望被少数优秀人物的欲望和智慧统治着。一个国家被称为自己快乐和欲望的主人,即自己是自己的主人,那么就是我们这个国家,因此这个国家也可以被称为有节制的。
正义就是做自己的事
剩下的显然就是正义了,这个东西一开始就老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但我们总是看不见它,我们就像要给人要去寻觅始终在他自己手里的东西一样可笑,我们不堪近在眼前的东西,反而注意远的地方。最开始我们就规定下来,城邦的每个人,必须执行一种适合他天性的职务。那么正义,就是做自己的事。 在考察了节制,智慧,勇敢之后,在我们城邦里也就只有正义,能够使节制,勇敢,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他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他们的这个品质,在我们的城邦里,是哪一种品质最能使我们国家最善呢? 答案就是:“每个人在国家内做他自己分内的事”,这个品质在使国家完善方面和其余三种品质较量能力大小,这个就是正义。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情,而不相互干扰,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 关于正义还不能就这么快定义下来,如果它在应用个人时也能被承认为正义的定义,那时我们就承认它。我们曾假定,一个具有正义的大东西并在其中看到了正义,那么我们就比较容易看出正义在个人身上是个什么样,我们曾认为这个大东西就是城邦,现在我们在城邦里发现了正义,让我们再回到城邦里发现的东西应用到个人身上。 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城邦也由于这三种人的其他某些情感或性格而被认为是有节制,勇敢,和智慧的,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一个人的灵魂里是否也有这三种品质。我们应该承认,每个人身上都具有和城邦里一样的那几种品质,因为除了来自外城邦是无从得到这些品质 的,那有一个问题是:个人的品质是分开的三个组成部分还是一个整体呢?回答这个问题就没那么容易了。 有一个道理是很明白的,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关系着同一事物,不能同时有相反的作用或受相反的动作,因此,每当我们看到同一事物里出现这种相反的情况时我们就会知道,这不是同一事物,而是不同事物在起作用。同一个事物的同一部分不可能即动又静,比如,一个人站着不动,但他的手和头在摇,人们会说他同时即动又静,我们不应该认为这个人的说法时正确的,因为这种情况下静止和运动的不是同一个部分,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关系着同一事物能够同时又相反的动作。(苏格拉底坚持真理的确定主义,反对庸俗的辩证法,反对智者学派的相对主义,因为存在矛盾混合在不同的层次,矛盾的存在才有真理的存在。真理的死亡以为和道德的死亡,道德的死亡意味着文明的死亡,没有真理的道德,唯一的可能就是回归野蛮)
欲望
现在开始寻找人的灵魂的三种东西。假设一个人渴了想要饮料,就渴而言,我们说渴是灵魂对饮料的欲望,我们没有指名是热的,冷的,大的,小的。本性所要求的那东西,即饮料本身,饥饿对食物的欲望也是如此。每一种欲望本身只要求得到自己本性所要求得到的东西,特定的这种欲望才要求得到特定的东西,特定性质的东西关系着特定性质的相关者,仅本身的东西关系着仅本身的相关者。同样的道理,就科学本身而言只是关于知识,一门特定的科学是关于特定的知识,当科学变得不再是关于一般科学对象的,而是变成关于特定对象的,即关于疾病和健康的科学,他就成立特定的科学,即医学。如果饮料是特定种类的,渴也就是特定种类的,但是渴单纯自身相关的饮料无所谓多和少,好和坏,单纯的渴自身自然仅单纯的关系着饮料本身。渴的灵魂,她所想要的就没有别的,仅饮而已,它就极为想要力求并得到它。
激情与理智
如果一人在渴的时候,他心灵上有一个东西把他拉走不让他饮,那么这个东西必定是另一个东西,是不是意味着他的灵魂里有两个不同的东西,一个叫他饮,一个阻止他饮,而且阻止他饮的那个东西比叫他饮的那个东西力量大。这种行为的阻止者,如果出来阻止的话,它是根据理智来阻止,而牵引者则是情感或疾病使之牵引。也由此可以推定,他们是两个,并且彼此不同,一个是人们用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物欲之骚动,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即种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 再说激情(照柏拉图的意思,如果不被坏的教育带坏,激情的本质上是理智的盟友),激情是欲望的一种吗,比如愤怒有时作为欲望之外的一个东西和欲望发生冲突。一个人的欲望在力量上超过了他的理智,他会骂自己,对自身内的这种力量生气,这时在这种像两个政治派别间的斗争,人的激情是理智的盟友。假如一个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的情感会激动而发怒,加入到他认为是正义的那方面作战,并且会因为饥寒或者其他苦难而更坚决的争取胜利,他高贵的灵魂不会平静下来,直至杀死对方或被对方杀死。因此我们可以说在灵魂的分歧种,激情视非常宁愿站在理性一边的。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它和理性不同吗,还是理性的一种。 首先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个个人的灵魂里也存在着,且数目相同,那么可以得到下面的推论,个人的智慧和国家的智慧是同一种智慧,使个人得到智慧之名的品质和使国家得到智慧之名的品质是同一种品质,个人的勇敢和国家的勇敢是同一种勇敢,是个人得到勇敢之名的品质和是国家得到勇敢之名的品质是同一种品质,那么我们以什么为根据承认国家是正义,也将以同样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我们还必须记住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我们每个人如果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是正以的,也就是做他本分的事情。 理智既然是智慧的,应该是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的,应该由它起主导作用,激情应该服从它和协助它,正如我们说过的音乐和体育同作用将使理智和激情部分得到协调,这两者(理智和激情)即受到这样的教养,教育并训练了真正起自己本分的作用,它们就会去领导欲望,它们就会去监视他,以免他会 因充满了所谓的肉体快乐而变大变强不再恪守本分,企图去支配那些他所不应该控制之恶的部分,从而毁了人的整个生命。这两者联合起来最好的保卫着整个灵魂和身体不让他们受到外敌的侵犯,一个出谋划策,一个在它的领导下为完成它的意图而奋勇作战。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如果一个人的激情无论在快乐还是苦恼种都保持不忘理智所教给的关于什么应当畏惧什么不应当畏惧的心跳,那么我们就因他的激情部分而称每个这样的人为勇敢的人。我们也因每个人身上的这个起领导作用的和教授信条的小部分(它也被假定为是这个人身上懂得这三个部分各自利益懂得这三个部分的共同利益),而称之为智慧的。当人的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协调,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他领导而不反叛,这样的人就是有节制的人。 就此,我们已经充分说明了一个人因什么品质或改怎样才算一个有正义的人。 但是,真实的正义正是如我们所描述的这样一种东西,而不事关于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关于内在,即关于真正本身,真正本身的事情,这就是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当他将自己心灵的三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加以协调,使所有这些部分各自分离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和谐的整体,于是乎,他在任何事情上面,都会做起来,并且在做所有这些事情的过程中,他都相信并称呼凡保持和符合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使正义的好的行为,指导这种和谐状态的知识是智慧,而把只起破坏作用的行为称为不正义,把知道不和谐状态的知识称为愚昧无知。 下面就可以研究不正义了,不正义应该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相互间管闲事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一切邪恶的混淆和迷失,即不正义,不节制,懦怯,无知。即不正义。 做正义的事在内部造成正义,做不正义的事在内部造成不正义。正义的造成也就是在灵魂里建立起一些成分,它们相互间合自然地有的统治着有的被统治着。而相互间仅自然地统治着和被统治着就造成不正义。因此看来,美德似乎是一种心灵的健康,美和坚强有力,而邪恶则似乎是心灵的一种疾病,丑和软弱无力。 最后一个问题,即做正义的事,做正义的人有利,还是做不正义的事不正义的人有利?这个问题似乎也就变得可笑,因为若身体的本质已坏,虽然拥有一切食物和饮料,拥有一切财富和权力,他也被认为是死的,如我们赖以活着的生命要素的本质已遭到破坏和灭亡,活着也就没有价值了。正义已坏的人尽管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只是不能摆脱不正义和邪恶,不能赢得正义和美德。 苏最后提了一个问题:邪恶有多少种,真正值得看的那种邪恶,小格显然不知道。苏总结道:我们的论证已经到达了这个高度,我仿佛从这个高度可以看见,美德是一种,而邪恶是无数,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四种。有多少种政体就有多少种类型的灵魂,总共有五种,也就是五种灵魂。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描述的政体,它可以有两种名字:王政和贵族政治。(另外三种是:寡头,民主,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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